
“入职先买保险,不买就不给办手续。”
这不是段子,而是真实发生在2025年的职场荒诞剧。
如果你最近在看机会,或者身边有人想去卖保险,请务必花5分钟看完这篇文章。这可能帮你省下几万块的“智商税”,甚至避开一个职业大坑。
今天要爆料的,是保险行业屡禁不止的毒瘤——“自保件”5万块的“入职门票”:买的不是保障,是焦虑
杭州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去应聘卖保险,结果先成了“客户”。
2016年,刘先生入职中国平安人寿杭州萧山分公司。入职第一天,领导(经理赵某勤)的话像一盆冷水泼下来:“想转正?想入职?先给自己买一份《平安福》。”
在“不买就滚”的职场PUA压力下,刘先生咬牙掏钱。这一买,就是9年。
这9年里,他陆陆续续交了47863.97元保费。对普通打工人来说,这不是小数目,是他对未来的一份期待——毕竟经理拍着胸脯承诺:“放心买,等你到60岁退保,一分钱损失都没有,本金全返!”
然而,现实比剧本更残酷。
最近,刘先生家里急需用钱,想把这份保单退了。当他翻开合同背后的《现金价值表》时,手都在抖:
现在的退保金,只有几千块。
所谓的“本金全返”,不过是经理为了促成业绩画的一张大饼。近5万块钱,就这样在“职场规则”里打了水漂。
02
不仅坑钱,还涉嫌造假?
如果说“被迫买保险”是明抢,那么“伪造收入”就是暗骗。
刘先生在翻看旧档案时发现,当年的投保书上,赫然写着他的“年收入:10万元”。
“开什么玩笑?我当时哪有这个收入!”
这显然是公司为了通过核保,擅自帮他“虚增”的收入。根据《保险法》规定,投保人的收入必须真实,且保费支出不能超过年收入的一定比例(通常是20%)。
保险公司为了收钱,连最基本的审核底线都丢了。
这种操作带来的后果是什么?
一旦发生理赔纠纷,保险公司可以反手一句“你当时未如实告知收入情况”,直接拒赔。到时候,刘先生不仅亏了保费,连最基本的保障都可能落空。
03
监管红线之下,为何还有人顶风作案?
其实,刘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。这在行业内有个专有名词,叫“自保件”(也就是卖保险的人给自己买保险)。
早在2025年1月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就下发了红头文件,明确规定:
“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、转正或晋级的条件……自保件不得参与业绩考核。”全国多地都在严打这种“割韭菜”行为。
但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在很多基层分公司,为了冲业绩、拿人头费,这种“入职先自购”的潜规则依然盛行。
你不买?那就别想转正。 你想退?经理就开始踢皮球,甚至直接失联。刘先生目前已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投诉热线12378)正式投诉,案件编号:BZTS202602240014335。但截至发稿,平安方面仍在推诿,拒绝全额退费。
04
律师支招: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
针对刘先生的情况,我们咨询了专业律师。结论是:完全有机会全额退保!
根据《保险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如果存在以下情形,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保费:
欺诈/胁迫:以入职、转正为条件强制购买(需保留录音、聊天记录); 虚假宣传:销售人员承诺“无损失退保”、“本金返还”,但合同未体现(属于误导销售); 代签名/造假: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擅自填写虚假收入、代签名。律师提醒:
现在的关键是“留证”。
当初经理承诺“60岁全返”的微信记录、录音还在吗? 入职时的强制要求通知还在吗? 投保书上非本人填写的收入证明,你能证明是假的吗?如果这些证据链完整,不仅能全额退保,还能向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处罚!
05
写在最后:给所有求职者的3条避坑铁律
刘先生用5万块买来的教训,希望能警醒更多人。如果你或你的朋友正在找工作,尤其是涉及销售、保险、理财类岗位,请记住这3点:
1. 入职先掏钱的,99%是坑
正规公司只会发工资给你,绝不会让你先交钱“买产品”才能上岗。凡是要求“自购冲业绩”的,直接跑路。
2. 口头承诺就是个屁,一切以合同为准
“以后能退”、“到期返本”、“帮你操作”,这些没写进合同里的话,录音都不一定管用,唯一的依据就是白纸黑字的条款。看不懂现金价值表,千万别签字!
3. 遇到强制,硬刚到底
一旦发现被骗,不要怕丢工作(反正这工作也不靠谱),直接拨打12378(银保监会投诉热线),或者在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”官网信访。这是目前最有效的渠道。
结语:
保险本该是兜底风险的工具,不该成为收割打工人的镰刀。
刘先生的5万块还在维权路上,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。如果你也有类似遭遇,欢迎在后台留言爆料,我们一起曝光这些“吃人”的潜规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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